【正确答案】留置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均基于公平原则产生,但存在以下区别:(1)性质不同。留置权为担保物权、他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债权的从权利。(2)适用范围不同。留置权不仅适用于双务合同,也适用于其他债权的场合,在双务合同,须基于合同而一方占有他方动产。同时履行抗辩权仅适用于双务合同,且在该合同中当事人双方互负给付义务,义务互为对价。(3)标的不同。留置权的标的为与债权相联系的物。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给付的标的或为物,或为行为。(4)目的不同。留置权的目的在于担保债权。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目的在于促使双方交换履行。(5)效力不同。留置权的效力为物权效力,可对抗不特定的第三人。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仅及于双方当事人间。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