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是否具有独立性,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从历史上看,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应该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其独立性的程度,随着我国国情的变化有一定的变动。在过去的传统体制下,一切都实行计划分配,中国人民银行从成立之日起,就是隶属于中央政府的职能部门,几乎没有任何独立的权力,其地位也只相当于财政的出纳,甚至在十年动乱期间,把中国人民银行并入了财政部。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逐步推行,我国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向市场经济运作模式的转换,人们对中央银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有了更加清楚的认识。特别是中国人民银行独立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以来,其地位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并且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入发展和《中国人民银行法》的颁布实施,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的地位将进一步得到巩固和提高,并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虽然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推行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的地位逐步得到了加强和提高,但是,中国人民银行在行使其职能中,其作用还未很好地发挥出来,没有完全满足我国商品经济发展和实际需要,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①货币发行不独立。
   a.货币的发行权属于国务院,而不属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具体完成发行,而一定时期内应向流通中发行多少货币,实际上由国务院决定,致使货币发行计划与政府一定时期的经济决策高度重合,从而影响了中国人民银行对货币发行的有效控制。
   b.货币发行受财政的制约。这可能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财政向中国人民银行长期借款;二是财政通过其他方式间接地挤压中国人民银行。如用银行贷款发放工资、以银行贷款维持亏损企业的生存、企业以贷款上缴财政税收等等,从而致使货币发行成为弥补财政赤字、弥补企业亏损的工具。
   c.货币发行受发改委的制约。在我国计划的编制程序上,先是由发改委确定经济发展和投资规模的大盘子,然后根据这个大盘子来确定货币发行计划和信贷计划,由于其他计划的弹性较小,而货币发行和信贷这两个计划的弹性较大,因此就出现了两个问题:一是信贷收支成为弥补计划缺口的工具,从而影响了货币的发行;二是计划执行过程中,各经济主体又以完成国家计划为由挤压银行,最后又迫使中国人民银行增加货币发行。
   d.货币发行分散于商业银行,而不是集中于中国人民银行。现行的货币发行制度规定,谁在中国人民银行一般存款账户上有存款,谁就可能提取现金,谁就掌握了实际的货币发行权。
   e.货币发行受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收支状况制约。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长期以来都处于超贷状况,资金不能自求平衡,相当一部分资金都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的年度性贷款,并作为长期性资金来源使用,即使是临时贷款,也存在着大量的短贷长用,认账不还钱的状况。由于国有商业银行盲目扩张信贷规模,最后迫使中国人民银行增加贷款,增加货币发行,以弥补信贷差额。
   ②制定和执行货币金融政策上不独立。
   a.货币金融政策的制定权在国务院,而不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只有货币金融政策的建议权和执行权。一定时期内,国家的货币金融政策的确定,往往掺杂着各个经济部门的意旨,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对客观经济形势的分析所提出的货币政策措施很难独立地得以体现。
   b.货币政策工具的使用权在国务院,而不在中国人民银行。这就是说,在货币金融政策的推行过程中,中国人民银行采用某些政策手段,都是经国务院批准,或有关部委的同意认可。这样降低了货币政策的效率。
   c.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中,还受到国有商业银行的制约。我国目前的国有商业银行都是大一统的国家银行,都在一定程度上行使着中央银行的职能,垄断着该领域的金融活动,当中国人民银行推行的有关货币政策措施与国有商业银行的利益相抵触时,国有商业银行就会以种种理由或措施,抵消货币政策的效果,或向中国人民银行讨价还价,致使中国人民银行难以顺利地推行其货币政策。
   d.在货币金融政策的制定和推行过程中,受各级地方政府的制约。在财政分灶吃饭的体制下,每级政府都有独立的经济利益,加之各地相互攀比速度、领导人任职期内的政绩考核等等,因此,都要从自身的经济利益出发,来对付各种来自中央的、带全局性的宏观经济政策措施,只有在中央银行的货币金融政策符合地方利益时,才能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与配合;而当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与地方利益冲突时,各级政府总是千方百计地提出自己的对策和措施,以对付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这一点在紧缩银根时尤为突出。比如,紧缩银根时,地方政府就想方设法压缩中央企业的贷款,增加地方企业的资金投入,或挤占挪用农副产品收购资金,把资金硬缺口留给中央,迫使中央不得不放松银根。此外,地方政府还凭借手中的行政权力,干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活动,促使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职能地方化,从而也影响了货币政策的顺利推行和实施。
   ③监督和管理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的不独立。
   a.监督管理权限分散,没有集中到中国人民银行。除中国人民银行在发挥金融监督和管理的职能之外,其他某些机构或部门也有相应的金融监督管理权。这样,客观上形成了多头管理的局面,从而大大削弱了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和监督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权力,造成一些管理上的混乱。
   b.中国人民银行在行使金融监督管理权时,经常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干扰。一是来自国有商业银行系统内的干扰;二是各级政府的行政干预;三是个别个人的干扰。这样,中国人民银行就难以对整个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进行有效的控制与监督,对金融活动中所出现的各种违法行为,难以独立地给予经济的或行政的制裁,从而造成社会的金融活动和金融市场的混乱,影响到经济金融的稳定、有序发展。
   (3)因此,我国中央银行只有一定的独立性。而且,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进一步发挥中国人民银行的宏观调控作用,中国人民银行还必须按照有关法律,继续在相关方面提高其独立性:①中国人民银行必须独立于财政,不能成为财政的出纳和弥补财政赤字的工具;②中国人民银行必须独立于商业银行,不能成为弥补信贷收支差额的工具;③中国人民银行不应直接对企业、公司分配贷款,防止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职能的地方化,以保证货币政策的顺利实施;④中国人民银行应独立于发改委,防止货币供应成为弥补计划缺口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