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3.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对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行为有相应的处罚,即可以决定停止其担任管理人( ),或将其从管理人名册中除名。
A、
1年至2年
B、
1年至3年
C、
2年至4年
D、
2年至5年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对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行为规定有相应的处罚,即可以决定停止其担任管理人1年至3年,或将其从管理人名册中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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