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10年10月6日以每桶60元的价格购买了乙建材商一批化工材料,约定10月20日将这批材料送抵指定地点。但直到10月26日甲仍未收到这批材料,被乙方告知该材料市场价格已上涨为每桶65元,要求甲补交每桶5元的价差。对此价格问题,正确的解决办法是( )。
A、
应执行新价格
B、
应执行原价格
C、
甲应承担一半价差
D、
乙应承担大部分价差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解析:对于买卖合同,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本题中,乙逾期交货,因而应执行原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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