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第41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第2款规定: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第3款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请根据上述宪法条文分析:
问答题 我国《宪法》第41条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具体包括哪些权利?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该条文可以概括为是对监督权的规定。该条文列举了六项权利: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取得赔偿权,我国宪法将这些权利概括为监督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试分析该条文的规范层次。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该条文大致反映了三个规范层次:首先,公民有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其次,国家机关应对公民的上述监督行为作出回复;最后,权利受到侵犯的公民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试分析该条文规定的权利和请愿权的区别。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就该条文的规定而言,监督权的规范设置要比单纯的请愿权复杂,二者是有区别的: ①监督权中的批评权、建议权和检举权属于政治性的权利,控告权既有政治权利的性质又有非政治性权利的属性,而取得赔偿权属于非政治性权利; ②批评、建议权和检举权具有实体性权利的特征,取得赔偿权主要属于为实体性权利而派生出来的权利,申诉权和控告权则兼有实体性权利与程序性权利的双重特征。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