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资料]某企业设在县城,2009年7月缴纳增值税64万元、消费税18万元,另外,因违反税法规定被加收滞纳金和被处以罚款合计12万元。
[要求]请计算该企业2009年7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并进行会计处理。
【正确答案】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64+18)×5/%=4.1(万元)
应交教育费附加=(64+18)×3/%=2.46(万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656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41000
——应交教育费附加 24600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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