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信息系统设计开发的原则有哪些?
(1) 针对性原则。
针对性原则是指土地信息系统的目标设计应以提高信息管理的效率, 提高信息质量, 为决策者提供及时、 准确、 有效的信息, 向社会提供所需要的信息为出发点。
(2) 阶段性原则。
阶段性原则是指土地信息系统的建设要自上而下, 从总体到局部地对系统进行全面规划和整体设计, 然后再自下而上, 由分到总地分期实施。
(3) 实用性原则。
根据我国土地信息系统发展状况, 大多数单位都难以在短时间内建成一个完善的系统, 为充分发挥系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应注重系统的实用性。 初期建设重点应放在数据库建设、 数据处理和数据查询等方面。 不仅要考虑诸如算法设计、 软件开发、 模型建立等方面的方法和手段, 而且还要考虑大量数据的储存维护与更新的方法。
(4) 预见性原则。
预见性原则是指要充分考虑国家对有关行业管理的政策、 方针和立法以及当今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 在系统功能设置时应留有发展余地和良好的接口。 系统的功能、 系统管理的数据、 系统的应用领域以及硬件均应可扩展,尽量建成一个可扩展的系统。
(5) 先进性原则。
先进性原则要求要考虑计算机及外设、 基础软件的新版本、 新的操作系统等先进设备、 先进技术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