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如何评价肺癌的治疗效果?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肺癌的疗效评价标准是使用实体瘤的疗效评价标准(RECIST),具体内容如下。
(1)肿瘤病灶的测量:
1)肿瘤病灶基线的定义:肿瘤病灶基线分为可测量病灶和不可测量病灶。
①可测量病灶(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用常规技术,病灶直径长度≥20mm或螺旋CT≥10mm的可以精确测量的病灶。
②不可测量病灶:所有其他病变(包括小病灶即常规技术长径<20mm或螺旋CT<10mm)包括骨病灶、脑膜病变、腹水、胸腔积液、心包积液、炎症乳腺癌、皮肤或肺的癌性淋巴管炎、影像学不能确诊和随诊的腹部肿块和囊性病灶。
2)测量方法:基线和随诊应用同样的技术和方法评估病灶。临床表浅病灶,如可扪及的淋巴结或皮肤结节可作为可测量病灶,皮肤病灶应用有标尺大小的彩色照片。
①胸部X线平片:有清晰明确的病灶可作为可测量病灶,但最好用CT扫描。
②CT和MRI:对于判断可测量的目标病灶评价疗效,CT和MRI是目前最好的并可重复随诊的方法。对于胸、腹和盆腔,CT和MRI用10mm或更薄的层面扫描,螺旋CT用5mm层面连续扫描,而头颈部及特殊部位要用特殊的方案。
③超声检查:当最终的研究目的是观察肿瘤疗效时,超声波不能用于测量肿瘤病灶,仅可用于测量表浅可扪及的淋巴结、皮下结节和甲状腺结节,亦可用于确认临床查体后浅表病灶的完全消失。
④内镜和腹腔镜:作为客观肿瘤疗效评价至今尚未广泛充分的应用,仅在有争议的病灶或有明确验证目的高水平的研究中心中应用。这种方法取得的活体组织检查标本可证实病理组织上的CR。
⑤肿瘤标志物:不能单独应用判断疗效。但治疗前肿瘤标志物高于正常水平时,临床评价CR时,所有的标志物需恢复正常。疾病进展的要求是肿瘤标志物的增加必须伴有可见病灶进展。
⑥细胞学和病理组织学:在少数病例,细胞学和病理组织学可用于鉴别CR和PR,区分治疗后的良性病变还是残存的恶性病变。治疗中出现的任何渗出,需细胞学区别肿瘤的缓解、稳定及进展。
(2)肿瘤缓解的评价:
1)肿瘤病灶基线的评价:要确立基线的全部肿瘤负荷,对此在其后的测量中进行比较,可测量的目标病灶至少有一个,如是有限的孤立的病灶需组织病理学证实。可测量的目标病灶:应代表所有累及的器官,每个脏器最多5个病灶,全部病灶总数最多10个作为目标病灶,并在基线时测量并记录。目标病灶应根据病灶长径大小和可准确重复测量性来选择。所有目标病灶的长度总和,作为有效缓解记录的参考基线。非目标病灶:所有其他病灶应作为非目标病灶并在基线上记录,不需测量的病灶在随诊期间要注意其存在或消失。
2)缓解的标准:
①目标病灶的评价:
CR:所有目标病灶消失。
PR:基线病灶长径总和缩小≥30%。
PD:基线病灶长径总和增加≥20%或出现新病灶。
SD:基线病灶长径总和有缩小但未达PR或有增加但未达PD。
②非目标病灶的评价:
CR:所有非目标病灶消失和肿瘤标志物水平正常。
SD:一个或多个非目标病灶和(或)肿瘤标志物高于正常持续存在。
PD:出现一个或多个新病灶和(或)存在非目标病灶进展。
(3)肿瘤重新评价的频率:肿瘤重新评价的频率决定于治疗方案,实际上治疗的获益时间是不清楚的,每2个周期(6~8周)的重新评价是合理的,在特殊的情况下应调整为更短或更长的时间。
(4)确认:客观疗效确认的目的是避免RR的偏高,CR、PR肿瘤测量的变化必须反复判断证实,必须在首次评价至少4周后复核确认。SD患者在治疗后最少间隔6~8周,病灶测量至少有1次SD。
(5)总的疗效评价:见下表。
表 肿瘤疗效的客观总疗效评价
目标病灶 非目标病灶 新病灶 总疗效
CR
CR
PR
SD
PD
任何
任何
CR
未达CR/SD
非PD
非PD
任何
PD
任何




有或无
有或无
CR
PR
PR
SD
PD
PD
P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