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某家用电器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各种家用电器,8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销售上月购入的空调400台(进价3500元/台),每台售价4500元,向某学校赠送10台空调。 (2)销售本月购入的冰柜20台(进价2800元/台),每台售价3500元,并实行买一赠—,赠送的小家电价值100元/件。 (3)收到上月代销货物手续费8000元。 (4)以旧换新销售冰箱80台,旧冰箱收购价200元/台,新冰箱出售实际收款1800元/台。 (5)5年前还本销售方式售出1000台彩电,本月为还本期,还本额200元/台。 (6)从生产厂家购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空调100台,冰柜50台。由于商场资金周转一时困难,只先付了50台冰柜货款,100台空调货款先付25%(即87500元),其余货款下个月内分三次付清。生产厂家开具了50台冰柜和100台空调的两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金分别为23800元和59500元。 (7)月底,有10台本月售出的空调因质量问题,顾客要求退货。商场退给厂家,并提供了税务机关开具的退货证明单,收回红字专用发票上注明退货款及税金共40950元。 9月初商场计算当月应纳增值税额为: 销项税额 =[(400—10)×4500+20× 3500+80×(2000—200)—200×1000+8000÷(1十17%)]×17% =301892(元) 进项税额=23800十59500=83300(元)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218592(元) 请依据增值税法有关规定,分析上述处理是否正确,并计算商场的8月份应纳的增值税额(假设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
【正确答案】(1)该企业计算的当月应纳增值税是不正确的,理由如下: ①赠送空调应视同销售,按同类货物售价计征增值税 ②销售冰柜时赠送的小家电,属无偿赠送货物,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③代销手续费是代理劳务取得的报酬,应当缴纳营业税不是增值税征税范围 ④以旧换新销售,应以新货销售价格(每台2000元)计算销项税额,而不能扣减旧货的收购价格 ⑤还本销售方式下的还本支出,不得从销售额中扣减 ⑥商业企业购进货物采用分期付款的,所有款项未支付完毕,不得作为当期进项税额抵扣 ⑦购货方收到红宇专用发票后,应将红字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2)计算商场8月份应纳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 =[(400-10)×4500+10×4500+20×(3500+100)+80×2000)×17%=345440(元) 进项税额=23800-10×3500×17%=17850(元)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345440-17850=327590(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