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董事会有8名成员,最大股东李某持有公司12%的股份。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
【正确答案】
A、C、E
【答案解析】解析: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选项A正确);(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选项D未达到1/3);(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股份以上的股东请求时(选项C超过了10%);(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选项E正确);(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选项B单个监事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