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乙双方签订一份口罩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购买口罩1000箱,甲于2020年11月1日向乙支付全部货款,乙于收到货款半个月后装车发货。10月28日,甲调查发现,乙的口罩经营许可证将于11月15日到期,目前口罩库存仅剩700余箱,且正加紧将库存口罩发往别处。甲决定暂不向乙付款,并于2020年11月1日将暂不付款的决定及理由通知了乙。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______。
A、
甲无权暂不付款,因为在乙的履行期届至之前,无法确知乙将来是否会违约
B、
甲无权暂不付款,因为甲若怀疑乙届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应先通知乙提供担保,只有在乙不能提供担保时,甲方可中止履行合同
C、
甲有权暂不付款,因为甲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D、
甲有权暂不付款,因为甲享有不安抗辩权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考点]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库存不足以履行合同且许可证即将到期,乙应当加紧生产才可能履行其与甲的合同,而乙反将库存口罩发往别处,显然属于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选项A错误),甲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先中止履行合同,即暂不付款,如果乙不能提供担保并且未恢复履行能力,甲将有权“解除”合同(选项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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