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年满16周岁,靠自己打工生活。张某未经父母同意将自己的手机卖给李某。其父请法院确认张某卖手机的行为无效。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该买卖行为是否有效?
张某出卖手机的行为有效。根据《民法通则》第11条,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案中张某虽然未满十八周岁,但靠自己打工生活,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其买卖行为有效。
如果后来张某患精神病,被宣告为元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能否请法院确认张某卖手机的行为无效。
张某出卖手机的行为有效。根据《民法通则》第11条,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案中张某虽然未满十八周岁,但靠自己打工生活,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其买卖行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