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下列哪一种案件,必须经过当事人同意,法院才能合并审理?______
  • A.泰诺公司诉嘉年华超市要求支付货款,嘉年华超市提出反诉要求泰诺公司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违约责任
  • B.王甲诉刘乙要求返还房屋,王丙主张其对该房屋有所有权要求参加诉讼
  • C.陈三诉赵四要求赵四承担侵犯其名誉权的赔偿责任,审理过程中又要求赵四向其赔礼道歉
  • D.甲和乙都买了同一超市的同一批奶粉,因奶粉质量不合格致损害分别向同一法院要求赔偿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考点] 诉的合并 [解析] 《民诉解释》第232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A选项所述案件属于反诉,B选项所述案件属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之诉,C选项所述案件属于增加诉讼请求,因此A、B、C选项均不符合条件。《民事诉讼法》第5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D选项所述案件,属于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两个诉讼,必须要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过当事人同意,才能合并审理,因此D选项是正确的。本题答案为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