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村民蒋某早年丧偶,其唯一的女儿于2001年因病去世,之后蒋某一直与女婿郑某、外孙女小郑共同生活,郑某对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蒋某还有同胞兄弟蒋甲,2012年5月,蒋某去世,其生前并未留下遗嘱。关于蒋某的遗产继承问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 A.郑某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B.蒋某的遗产应全部由蒋甲继承
  • C.蒋某的遗产应由郑某、小郑和蒋甲平分
  • D.小郑可以继承蒋某的遗产,这种继承属于转继承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郑某作为蒋某的女婿,对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当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故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