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结合宪法相关规定和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2009年10月14日,司机孙中界驾驶面包车行驶,一男子声称胃疼恳求搭便车,上车几分钟后,面包车被两辆车包围、逼停,随即被交通执法大队指认涉嫌黑车经营。孙中界用菜刀切断左手小指以示清白。最终,上海浦东新区政府召开新闻通气会,表示确实存在使用不正当取证手段,向公众道歉。11月19日,孙中界状告交通执法大队案宣判,交通执法大队被判违法。
请回答:
问答题 交通执法大队做法是否合法?侵犯了孙中界的哪些宪法权利?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答案要点]
不合法,属于公权力滥用。
国家机关行使公权力的基本目的在于保障人权,这也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增加“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国家理念和执政理念。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做法显然与这一理念不相符合。宪法授予国家机关以公权力,而公权力运行的基础和基本保证是因其诚信行使公权力形成的社会公信力,而主要不在于其所具有的独特的强制力,该事件中,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行为破坏了其应当具有的社会公信力。
问答题 公民权利受到侵害时,如何更有效地寻求法律救济?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在国家机关滥用公权力的情况下,公民可以采取如下途径寻求法律救济和宪法救济:
①可以要求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复议;
②可以向政府信访办公室或人大信访办公室提出自己的意见;
③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反映自己的意见,请求社会监督;
④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要求法院确认行政机关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