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题

某进出口公司2014年2月从德国进口小轿车10辆,其应付价格为每辆18000欧元(1欧元=10元人民币),在其应付价格总额中包括了运抵我国境内上海港之后发生的运费3200元人民币。除此之外,还发生了下列费用未计入应付价格总额中:(1)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费12000元;(2)由买方负担的包装劳务费用2400元。已知小轿车进口关税的税率为10%,消费税税率5%。

    要求: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

 1.计算进口小轿车应纳的关税。__________

【正确答案】

该题的考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①在关税的计算上,要正确计算小轿车的完税价格,掌握应该计入和不应该计入应付价格的规定,由于运费3200元是发生在运抵我国输入地点之后,所以不应该计入完税价格;而包装材料费和包装劳务费则应该计入完税价格。②消费税的计算,应该掌握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即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③增值税的计算也应该掌握组成计税价格,即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计算进口小轿车应纳的关税。

 进口小轿车完税价格=18000×10×10-3200+12000+2400=1811200(元)

 应纳关税=1811200×10%=181120(元)

 2.计算进口小轿车应纳的消费税。

计算进口小轿车应纳的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1811200+181120)÷(1-5%)≈2097178.95(元)

 应纳消费税=2097178.95×5%≈104858.95(元)

 3.计算进口小轿车应缴纳的增值税。

计算进口小轿车应缴纳的增值税。

 组成计税价格=1811200+181120+104858.95=2097178.95(元)

 应纳增值税=2097178.95×17%≈356520.42(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