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巴塞尔委员会公布了最新版《加强公司治理的原则》,其重点修改内容包括( )。
解析:2015年7月,巴塞尔委员会公布了最新版《加强公司治理的原则》,相较于2010年版本,新的《原则》在以下方面进行了重点修改: ①重新定义谨慎义务、忠诚义务、风险偏好、风险偏好框架以及风险文化等概念。 ②引进合规原则,即银行董事会应对银行经理层的合规风险负起监督职责。 ③扩大董事会在风险管理与控制方面的监管职责,包括董事会需为适合的风险管理框架负责,并承担向首席风险官和审计委员会提供建议的职责。 ④强调董事会整体及其成员的任职资格要求。 ⑤建立有利于强化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的薪酬体系。 ⑥重新定位公司治理中监管者职责,强调监管者需针对银行运作情况、董事会成员选择提供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