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简述1978年海牙《代理法律适用公约》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于1978年3月14日制定的《代理法律适用公约》分为5章,共28条,该公约已于1992年5月1日生效,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公约的适用范围。该公约主要适用于具有国际性质的商行为代理。但对诉讼代理、家庭法、夫妻财产制中的代理等明文规定不予适用。
   (2) 本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该公约规定,本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适用当事人按照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所选择的某国国内法。如果当事人未作选择,则适用代理关系成立时代理人的营业所所在地法;假如代理人没有营业所,则改为适用其惯常居所地法。但是,如果代理人的主要活动地国又是本人的营业地或惯常居所地,则应以该国法律作为适用的法律。而且,如果本人或代理人有一个以上的营业地时,则上述所指的营业地应以与代理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营业地为准。
   (3) 本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本人与第三人间的关系,应以适用代理人作出代理行为时营业所所在地法律为原则。在特定条件下兼采代理人行为地国家的法律,即在①本人在该国境内设有营业所,或虽无营业所但设有惯常居所,而且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进行活动;②第三人在该国境内设有营业所,或虽无营业所但设有惯常居所;③代理人在交易所或拍卖行进行活动;④代理人无营业所,这四种情形下适用代理人行为地国家法律。
   (4) 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本人与第三人之间关系的法律适用制度同样适用于代理人与第三人间因代理人行使其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无权代理所产生的关系。
   (5) 一般条款与最后条款。为防止当事人规避有关强制性规范,该公约还规定,在适用该公约时,如果根据与案件有重大联系的任何国家的法律,该国强制性规范必须适用,则该项强制性规范可以予以实施,而不管该国国际私法规则规定的是适用何种法律。该公约还规定了公共秩序保留条款。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