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属于金融企业和资产管理公司负责不良资产批量转让或收购的有关部门应遵循的原则的是( )。
岗位分离
人员独立
职能制衡
定期轮岗
解析:根据《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第25条规定,金融企业和资产管理公司负责不良资产批量转让或收购的有关部门应遵循岗位分离、人员独立、职能制衡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