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对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破产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的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该法定期限是( )。
破产法第10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