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0月生产货物用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00000元,当月外购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额3400元。当月将数月前购入的一批生产用原材料改变用途,用于企业不动产在建工程。已知该批原材料的账面成本为10000元(含运费465万元),则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额为( )元。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已经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进项税额需要转出。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0000-465)×17%+465×11%=1672.1(元);则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100000×17%-(3400-1672.1)=15272.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