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油气田开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1月份发生以下业务:(1)开采原油40万吨,当月销售28万吨,取得不含税收入180万元。(2)加热、修井使用1.6万吨,将2万吨原油赠送给协作单位。(3)开采天然气50万立方米,当月销售42万立方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150万元,另收取储备费7万元。(4)购进开采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税合计270万元;支付小规模运输企业不含税运费3万元,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已知: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率均为6%;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问答题 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资源税。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加热、修井使用的原油免征资源税。该企业当月应纳资源税=(180+180+28×2)×6%+(150+7+1.11)×6%=20.95(万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销项税额=(180+180+28×2)×17%+(150+7÷1.11)×11%=49.98(万元)。 进项税额=270+1.17×17%+3×3%=39.32(万元)。 应纳增值税=49.98—39.32=10.66(万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