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资料和要求】诚平税务师事务所于近日接受了几次有关营业税政策的咨询,具体情况如下:
(1)某运输公司9月份发生下列业务:①取得客运收入19.98万元,替保险公司代收保险费200元,付给境外运输企业运费15万元;
②取得货运收入30万元,支付给其他联运单位运费10万元;③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取得收入16万元。请计算该公司9月份应纳营业税额,并说明其纳税地点和时间。
(2)某旅行社9月组织团体旅游,收取旅游费30万元,其中:组团境内旅游收入14万元,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餐费、住宿费、交通费、门票6万元;组团境外旅游收入16万元,付给境外接团企业费用10万元。请计算该旅行社本月应纳营业税额。
(3)某展览馆9月收取门票收入20万元,展馆内的餐饮部取得收入5万元。请计算该展览馆本月应纳营业税额。
(4)国内某公司于9月购买日本某企业一项专利技术用于本公司的生产,该公司直接与日本企业结算,支付价款折合人民币10万元。请计算该笔业务应纳营业税额,并说明谁是营业税的纳税人,如何缴纳。
(5)某广告经营公司9月取得广告业务收入30万元,支付给其他单位制作费5万元;办理广告代理业务取得收入12万元,其中支付给电视台广告发布费8万元,请计算该广告公司本月应纳的营业税额。
(6)某歌舞团于9月来A市演出。由A市人民影剧院提供场所,并由A市影剧院售票。共收取门票收入20万元,其中支付经纪人1万元,支付A市影剧院4万元。请计算该歌舞团、A市影剧院和经纪人各自应纳的营业税额。
【正确答案】(1)税法规定,运输企业自我国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在境外其载运的旅客或货物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转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对于联运业务,以收到的收入扣除支付给以后的承运者的运费、装卸费等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对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既销售货物又负责运输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征收增值税,不征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199800+200-150000+300000-100000)×3%=7500(元)
该公司应于次月10日前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7500元。
(2)税法规定,旅游企业组团到境外或境内旅游,无论在境外或境内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应以全程旅费扣除接团费用和替旅游者付给其他单位的餐费、住宿费、门票等代付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旅游业属服务业税目范畴,适用税率为5%。
应纳营业税=[(140000-60000)+(160000-100000)] ×5%=7000(元)
(3)税法规定,经营公园、动(植)物园等游览场所销售门票的业务,应按“文化体育业文化业”税目征税。但对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的文化活动,以及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业务所销售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因此该展览馆取得的门票收入免税,但对餐饮部取得的收入应按“服务业饮食业”征收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50000×5%=2500(元)
(4)由于该项技术“在境内使用”,因此转让该项技术的日本企业成为我国营业税的纳税人,要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税。日本企业直接与境内购买者结算价款,按规定应由受让者或购买者代扣代缴。
该公司应代扣代缴营业税=100000×5%-5000(元)
(5)税法规定,广告代理业的营业额为代理者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付给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该公司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制作费不得扣除。
应纳营业税=(300000+120000-80000)×5/%=17000(元)
(6)税法规定,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营业税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票价收入或包场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演出公司或者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表演”应按“文化体育业文化业”税目征税;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税;经纪人的收入按“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税。
歌舞团应纳营业税=(200000-10000-40000)×3%=4500(元)
影剧院应纳营业税=40000×5%=2000(元)
经纪人应纳营业税=10000×5/%=500(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