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在修建房屋过程中,因宅基地纠纷与邻居乙发生争吵。在甲的授意下,甲的两个成年儿子与乙发生殴斗,甲的大儿子将乙的左腿打断。对于乙遭受的损害,应该由哪些人承担?
A、
甲
B、
甲的大儿子
C、
甲的二儿子
D、
乙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中,甲与其大儿子;二儿子对乙的受害存在共同故意,构成共同侵权,故应对乙的受害承担连带责任。乙对于自己的受害也存在过错,故应对自己的损害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过失相抵原则,甲及其大儿子、二儿子对乙的受害可减轻责任。故本题答案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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