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生产、销售假药的刑事案件中,下列情形不属于“酌情从重处罚”的是( )。
生产的假药属于疫苗的
生产的假药属于注射剂的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销售假药的
药品检验机构工作人员销售假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