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经济纠纷的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是什么?其具体内容有哪些?
【正确答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济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为公民的,其住所地为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住所地一般理解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①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②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③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④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