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上市公司甲、股份有限公司乙、某大学电子研究所丙和王某及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该合伙企业成立后,关于各合伙人的性质,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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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合伙人的资格[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2条第3款: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企业法》第61条第2款: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法》第3条:“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甲、丙都不能作为普通合伙人,所以甲乙丙、王某、李某只能设立有限合伙企业,A项正确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