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关于A市B局共青团委开展团队拓展活动的通告

A市B局团委[2012]08号 签发人:林××书记
局各处室团支部(小组)、局属事业单位:
为迎接“五四”青年节,增强团队意识,培养能力素质,加强青年干部队伍建设,经局机关党委和机关领导批准,局团委决定开展团队拓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人员范围:(略)
2.活动时间地点:(略)
3.注意安全事项:(略)
请各团支部于2012年7月25日前,将参加活动的团员、青年名单报局团委。

A市B局(公章)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四日

【正确答案】(1)标题文种使用错误,应使用“通知”。 (2)发文字号书写不规范,应改为:A市B局团委〔2012〕8号。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 (3)签发人多余。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22条规定,公文应当经本机关负责人审批签发。重要公文和上行文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该公文为下行文,故无需签发人。 (4)主送机关书写错误。应改为:局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团支部(小组)。 (5)成文日期书写不规范。应改为:2012年7月14日。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