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合同法新论》系甲、乙共同撰写完成。甲撰写总论部分,乙撰写分论部分,关于此书著作权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合同法新论》系甲、乙创作的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
B、
本书的著作权应属于甲乙共同享有
C、
甲、乙都有权单独使用对方撰写的部分
D、
甲、乙各有权对自己创作的部分单独行使著作权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合作作品的性质问题。合作作品可以分为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和不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合同法总论和合同法分论是可分割使用的,对于合作作品,其著作权应为合作者共同共有,合作者对自己完成的部分可单独行使著作权,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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