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合同约定:甲公司于7月5日前将200台彩电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于收货后一周内将全部货款40万元交给甲公司,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______。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核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和效力。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本题中,乙享有先履行抗辩权,甲逾期未交付,乙公司拒付货款的,是依法行使先履行抗辩权,不构成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