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5日,甲公司因出售质量不合格的产品而被乙公司起诉,至2018年12月31日,该起诉讼尚未判决,甲公司估计很可能承担该项违约赔偿责任,需要赔偿500万元的可能性为60%,需要赔偿200万元的可能性为40%,甲公司基本确定能够从直接责任人处追偿60万元,2018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该起诉讼应确认的预计负债的金额为( )。
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果涉及单个项目,则最佳估计数为最可能发生数。企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因此应确认的预计负债的金额为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