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效能的,依法应当经( )批准。
《测绘法》规定确实无法避开的,需要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效能的,应当经国务院测试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涉及军用控制点的,应当征得军队测绘主管部门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