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自( )年1月1日起施行,原2003年1月3日颁布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同时废止。
2004
2005
2006
2007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