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 )。
刑事处分
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
民事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