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五个统筹”的基础上新增加的统筹内容包括( )。
党的十七大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五个统筹”基础上,又进一步提出要实现“八个统筹”,即:统筹中央和地方关系,统筹个人与集体、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之间的利益,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