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药临床Ⅱ期评价主要病种的试验对象应不少于
30例
100例
200例
300例
2000例
[解析] 本题考查临床试验受试者样本数。Ⅰ期一般为20~30例健康志愿者;Ⅱ期要求多发病不少于300例,主要病种不少于100例;Ⅲ期不限制人数,但不能少于Ⅱ期;Ⅳ期要求常见病不少于2000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