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市政工程,项目的合同工期为38周。经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如图8-1所示,各工作可以缩短的时间及其增加的赶工费如表8-1所示,其中H、L分别为道路的路基、路面工程。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步骤和理由: (1)按工作的正常持续时间确定关键线路: 利用标号法确定关键线路为: ①—②—⑤—⑧—⑩—(11)或A—C—G—J—M (2)选择关键工作中增加的赶工费最小的一项工作进行第一次压缩,依表8-1可知,关键工作G的赶工费最少,压缩工作G,将工作G的持续时间缩短1天,此时要求总工期缩短了1天。 (3)再利用标号法确定关键线路仍为:A—C—G—J—M (4)第二次压缩,选择关键工作中的赶工费次小的一项工作为M,压缩工作M,将工作M的持续时间缩短1天,此时要求总工期又缩短了1天。 所以,工程师应将工作G和M各自缩短1天,这样既实现了建设单位的要求,又能使支付施工单位的赶工费最少。 2.道路延长到600m时,工作H和L的持续时间是: 工作H:×600=12(天) 工作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