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2013)中第4.2.2条,混凝土垫层、钢筋混凝土垫层或钢纤维混凝土垫层的厚度,可按附录C的规定计算确定,且主要荷载为大面积密集堆料、无机床基础的普通金属切削机床或无轨运输车辆等的地面垫层不得小于100mm,其他地面垫层不得小于8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