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支持下的社区养老模式的特点和优点
(1)政府支持下的社区养老模式的特点
①社区养老方式是以社区为载体,以社区基层组织为主导,发挥政府、社区、家庭和个人多方面的力量,充分动员社区中财力、物力和人力资源,为老年人的安老、养老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使老年人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继续留在家中,留在熟悉的环境中,和亲人们、熟悉的邻居、朋友们一起安度晚年。宁波市对对高龄、独居的困难老人由政府购买服务,并开设具有日托功能的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各种服务;江东区三个社区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这些都说明社区养老以社区为载体,以社区基层组织为主导,发挥政府、社区、家庭和个人多方面的力量,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②社区养老的主要服务形式是设施服务、定点服务和上门服务;其服务的主要内容是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心理保健、文化娱乐、参与社会以及权益保护等内容。宁波市和江东区建立的社区服务中心以及他们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买菜、看病取药、洗衣拖地、休闲娱乐和护理康复等多种形式的服务都表明社区养老服务形式和内容丰富多样。
(2)政府支持的社区养老模式的优点
①大力发展以家庭养老为主的综合性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使老人得到有关临时托老、生活照顾、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心理咨询、临终关怀等服务。宁波市以及江东区的社区提供生活照顾、文化娱乐、看病取药、护理康复以及休闲娱乐等服务都是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内容。
②相对于机构养老而言,社区养老有经济效用的作用,可以较好地解决现阶段老年人及其家人经济负担能力不足问题,具有一定的扶贫救助作用。宁波市民政局副局长表示,政府将在资金投入、政策保障等方面给予积极扶持,为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和政策保障。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社区养老可以分担老年人及其家人的经济负担。
③社区养老由于使老人不离开自己所熟悉的生活环境,不会与尽孝道的传统文化产生刚性冲突,使老年人及其家属容易接受。材料中所给的例子都说明社区养老是指在传统的家庭养老、子女照料的基础上,有组织地为需要帮助的老年人提供消费性服务的新型养老模式,使老年人不离开自己所熟悉的生活环境。
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状况及模式以及存在的问题
(1)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状况及模式
①一般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从我国农村的实际出发,立足于现有国情。经过多年探索和充分论证,确定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做法是:采取政府组织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的办法,建立自助为主、互济为辅、储备积累的机制。这种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国政府为保障农村社会成员晚年权益而制定的社会政策。
②农村计划生育养老保险
计划生育养老保险是由计划生育部门组织,一般是采取向保险公司投保或通过银行开办保险业务,其保险对象是实行了计划生育的家庭。目前,全国各省区的农村都开展了一些计划生育养老保险。近年来,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农村计划生育养老保险进一步得到发展。
③政府主办的计划生育养老保障
2004年,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了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户实行奖励扶助制度的试点的通知,规定对实行计划生育户农村居民,在年满60周岁时每人每年发放不低于600元养老扶助津贴。资金由中央或地方财政确定负担比例专项安排,并分别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地方负担的资金,以省级财政为主。
④农村集体退休金制度
近些年,在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达的地区.也仿照城镇企业单位的退休制度,给具备条件的老年人发放退休金。
(2)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
①社会化水平低,目标人群的覆盖面过窄
目前能够领取社会保险金的人数只占投保人数的5%左右,未来一定时期内能够得到社会保险的人数也将是很有限的。绝大多数老年人没有被纳入社会化养老体系中去。
②保障水平低,不能完全起到社会保障的作用
按2006年全国平均计算,领取社会养老保险金的标准为每人每年845.1元,平均每月70元。这种水平在目前情况下只能起到一种生活补贴作用,很难起到保障作用。而且各个地区差距较大。
③农村养老保险缺乏健全的法制化管理和规范
在养老保险的管理和运作以及具体实施方面,缺乏规范的法制化措施,致使实际工作中漏洞较多,导致某些社会养老保障措施不能得到落实,多数老年人还不能实现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甚至落后于平均生活水平。
④思想观念不适应
农民群众对社会保险这个新事物认识不足,不少人持怀疑、观望态度,甚至视其为乱收费。
⑤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农民投保的能力十分有限
农村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个人之间收入差距较大,多数人收入水平仍然偏低。收入和支出相抵之后所剩无几,个人投保能力较低。
(3)政府在今后农村养老保险发展中应承担的责任
①制度的完善与创新,不仅要注意继承还要注重方法论的创新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与实施一定要在现行制度基础上,进行有益的继承。现行制度的优点在于实行个人账户,强调个人责任,提高自我保障的意识。但是现行制度也存在一些致命的问题,如社会保险性质不明确、固定缴费标准缺乏调整机制、预定利率预测较高、人口预期寿命的平衡点设定偏低等等。这些关键问题,急需在科学的、严密的保险精算基础上、重新设计和计算。
②加强区域示范,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
建议中央政府站在全局和全国的高度,鼓励和支持目前已经探索和开展的地方继续开展,并把这些地方树立成全国性新型制度的示范点,对各个示范点加强不定期动态监测和评估,形成和制定全国性统一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框架,为各地制度的进一步推行提供政策指导。
③出台国家层面的指导意见和衔接政策,实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全国的梯度推进
建议政府出台一个国家层面的推行制度的指导意见,引领全国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建立和实施,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人群积极参加,同时考虑到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和身份的转化,在出台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再配套性地出台一套保险关系转移和与相关制度相衔接与转化的政策机制。
④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倡导群众积极自愿参保
当务之急应该在农村深入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民的老年风险防范意识和保险认知,一定要给农民把政策讲明,在农民了解和认识到该项制度的重要性后,鼓励和倡导农民自愿参加。只有农民自己选择参保,才是该项制度持续发展的根本。
⑤及时立法,注重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工作推行的法律保障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地方的许多农民对政府的政策心存疑虑,不愿参保和续保,这一段工作已经给农民造成了不小的负面影响。因此,建议根据各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运行情况,及时出台条例,一方面使该项工作的推行有法律依据,另一方面也让参保村民对政策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