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1)婚姻自由原则
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自主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来自外力的强制和非法干涉。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实行结婚自由是为了使未婚男女和丧偶、离婚者能够按照本人的意愿,成立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关系。实行离婚自由是为了使那些感情已经破裂、和好无望的夫妻能够通过法定途径解除婚姻关系,使其有可能重建幸福美满的婚姻家庭。
(2)一夫一妻原则
一夫一妻制亦称单偶制或双单式婚姻,是一男一女互为配偶的婚姻形式。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必然是一夫一妻的结合。一夫多妻、一妻多夫或多夫多妻的结合,是同爱情的专一性和排他性不相容的。
一夫一妻制的普遍实现,是我国婚姻家庭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之一。一夫一妻制原则同等地适用于男女双方,但就其实际针对性而言,主要的锋芒是指向公开的或变相的多妻制。
(3)男女平等原则
婚姻家庭法所规定的男女平等原则,既是《宪法》中男女“五大平等”原则的具体化,又是《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立法基础。其核心内容是指男女两性在婚姻关系和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这一原则突出地反映了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社会主义本质,是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区别于以男权为中心的一切旧婚姻家庭制度的重要标志。我国婚姻家庭法在各项具体制度、具体规定中都鲜明地体现着男女平等的立法精神。
(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
婚姻家庭法中所谓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主要是指从婚姻家庭角度,在男女平等原则的基础上,对妇女的某些婚姻家庭权益加以特殊的确认和保护,表现了党和国家对妇女有别于男子的特殊关心和照顾。
我国婚姻家庭法中有关保护儿童、老人合法权益的规定是以《宪法》中的相关规定为立法依据的。婚姻家庭制度在保护儿童、老人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是其他制度无法替代的。
(5)计划生育原则
计划生育,就是指人类自身的生产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要有计划地控管全社会人口的运行。计划生育的基本要求是:少生、优生、优育和适当地晚婚晚育。这一要求的量化指标具体表现为:在目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应当提倡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合理安排和严格控制第二胎生育;禁止多胎和计划外二胎生育;对于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有关生育的限制可以按照规定适当放宽。同时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6)婚姻家庭主体的共同责任
《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这一规定明确地指明了婚姻双方和家庭成员的共同责任,充分地体现了婚姻法的立法宗旨。第一,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婚姻是夫妻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的结合,双方互相忠实,包括性生活方面的忠实,是婚姻的专一性和排他性的必然要求。第二,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婚姻家庭领域的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文明的婚姻家庭是文明社会的缩影,文明的婚姻家庭必将推动全社会的文明进步。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