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 本案中渔船的螺旋桨被航标船的铜缆绳缠住,造成渔船失去动力有翻沉的危险,在此情况下,李某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及渔船,系不得已才解开了航标船铜缆绳致使航标船漂流;其次,虽然航标船流失可能会造成其他过往船舶发生倾覆、触礁等危及人身及财产的危险,且可能发生的损失要大于李某所保护的权益,但这种损失并不是现实的。从最终的结果看,李某的行为也未最终造成极为严重的损失。因此,李某解开缆绳的行为符合紧急避险的要件,属于紧急避险。因此C正确。但是李某在实施紧急避险后,客观上造成了其他过往船只处于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状态,此时李某负有采取积极措施消除危险状态的作为义务,比如对该航标船复位固定或报警求援,李某能履行而不履行这一义务,已构成刑法中的不作为。另外,破坏交通设施罪是危险犯,只要行为人的破坏行为使船只存在发生倾覆、毁坏等危险状态即可构成犯罪,所以尽管未发生严重后果,李某的行为仍然构成本罪。故B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