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17.
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B、
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按“稿酬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C、
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D、
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E、
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A、C、E
【答案解析】
选项B: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选项D: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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