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解析] 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故选项A的说法错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因此,董事不是必须亲自出席,选项D的说法错误。
[相关考点] 关联董事的表决权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