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
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股份的股东在召开股东大会前有临时提案权
B、
股份有限公司中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召开股东大会时没有表决权
C、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D、
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董事必须亲自出席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
[解析] 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故选项A的说法错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因此,董事不是必须亲自出席,选项D的说法错误。
[相关考点] 关联董事的表决权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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