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教育
自然教育是卢梭的核心教育思想, 1762年出版的《爱弥儿》 集中论述了这一思想的具体内容。 自然教育是指“回归自然”, 服从自然的法则, 顺应儿童天性发展进程, 促进儿童身心自然发展的教育。 自然教育的目的是培养“自然人”, 即完全自由成长、 身心调和发达、 能自食其力、 不受传统束缚、 能够适应社会生活的一代新人。 自然教育按照年龄阶段, 把人的教育分为符合自然发展的四个阶段: ①婴儿期的教育(0~2岁) , 以身体的养育和锻炼为主, 因为良好的体质是智力发展的基础; ②儿童期的教育(2~12岁) , 儿童不能接受和形成抽象观念, 因此以发展和锻炼儿童的外部感觉为主; ③青年期的教育(12~15岁) , 属于儿童体力发展最旺盛的时期, 具有独立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具备了接受智育的条件; ④青春期的教育(15~20岁) , 这个时期的青少年处于“激动和热情的时期”, 身心均已发育成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感性经验和自然知识, 可以由农村返回城市, 接受道德教育及宗教教育, 成为一个自然人。 自然教育的方法原则是正确看待儿童和给儿童以充分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