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基金宣传推荐资料登载过往业绩的,一般应遵循( )原则。 Ⅰ.基金合同已经生效一段时间,如 6 个月以上 Ⅱ.无需声明“股权投资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Ⅲ.应登载完整的业绩记录 Ⅳ.如基金存续时间较长,可登载近几年的完整、连续业绩,如近 5 年完整的业绩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