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情:永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1日发起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发起人韩某、黄某、林某、魏某和孙某分别占有公司1%、3%、5%、15%和35%的股份。2014年3月2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谢某召集,董事兼总经理边某主持。会议通过以下决议:(1)为股东黄某向银行的100万借款提供担保;(2)因为董事郝某要购买住房,公司向其借款50万元,根据银行贷款利率收取利息;(3)用公司的60万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的亏损;(4)签发一张金额为20万元的商业汇票清偿华夏公司的货款,付款人为建设银行。在表决过程中,董事楚某投了弃权票,董事吴某因病未出席,委托董事长谢某投了反对票。2014年4月2日,公司监事会因怀疑公司资金有被挪用行为遂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调查,发现股东孙某侵占公司财产100万元一直未归还。2014年5月3日,永发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2014年6月4日,林某提起清算之诉,法院判决黄某、林某和魏某共同对永发公司进行清算。2014年6月5日,股东韩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孙某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黄某、林某和魏某在清算过程中发现永发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遂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此时,股东黄某的出资根据协议尚有10万元未缴付。
问题:
问答题 永发公司2014年3月2目的董事会会议有何违法之处?股东对此可采取什么救济措施?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董事会会议的违法之处有:
(1)董事会应由董事长谢某召集和主持,不能由边某主持。
(2)董事会无权决议为股东债务担保,此为法定的股东会职权。
(3)董事会不能决议向董事提供公司借款,《公司法》禁止公司借款给董事。
(4)《公司法》禁止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
对上述违法决议,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无效之诉。
问答题 上述董事会决议应由谁签名?董事楚某和吴某是否要对该决议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出席会的董事应该签名。楚某需要承担责任,吴某不需要承担责任。
问答题 监事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调查的费用应由谁承担?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应该由公司承担。
问答题 股东韩某向法院提起的诉讼是否合法?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不合法。因为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前提是用尽公司内部救济,应首先由公司起诉,公司不起诉才能允许股东起诉。
问答题 如果法院受理永发公司破产,股东黄某未缴付的10万元出资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该出资应视为到期,立即向公司缴付。
问答题 如果在法院受理永发公司破产前建设银行已经对汇票付款,建设银行在永发公司破产后可以采取何种措施维护自己的权利?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建设银行可以向管理人中报破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