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在“未附有检疫证明运输动物”一案中对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对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作出的处罚决定进行了部分变更。但赵某仍对复议决定不服,此时他应如何做?( )
本题考查程序法。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本案中,复议机关改变了处罚决定,不服复议决定的应当起诉复议机关,但是管辖法院可以是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也可以是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也就是向本题的动物卫生监督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提醒考生注意,本题在真题中设置为单选题,出题不严谨,应该是多选题。
故正确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