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豆制品加工合同,甲公司提供价值60万元的辅助材料并收取加工费40万元,乙公司提供价值300万元的豆制品原材料。甲公司应纳印花税( )元。
A.150 B.200 C.300 D.500
A
B
C
D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甲公司应纳税额=(600000+400000)×0.5‰=500(元)。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