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丁某在某期货公司营业部开立账户,从事期货投资。某日,丁某发出以每手1000元价格卖出白糖合约10手,但由于该营业部场内交易员小王操作不慎,将丁某卖出指令敲成“买入”,从而导致丁某保证金不足,小王向营业部经理汇报后,给丁某透支了营业部其他客户保证金3000元。次日,该白糖合约价格下跌至600元,交易员小王自作主张卖出5手白糖合约,将透支的3000元归还。当日,丁某发现这一事件,即提出索赔。

多选题 该案中小王的行为违反规定的是( )。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解析] 参见《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多选题 丁某的损失应当由( )承担。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小王是证券公司营业部的交易员,其行为又取得了经理的批准,属于职务行为,职务行为的法律责任应当由单位承担。
多选题 如果丁某要提起诉讼,应当以( )为被告。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的规定,法人的分支机构依法成立并获得营业执照的,可以作为被告参加诉讼。第四十一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因职务行为或者授权行为发生的诉讼,该法人或其组织为当事人。
多选题 假设丁某将期货公司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丁某主张没有接到追加保证金的通知,期货公司主张通知丁某追加保证金,但双方都拿不出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法官应当( )。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期货交易所通知期货公司追加保证金,期货公司否认收到上述通知的,由期货交易所承担举证责任。期货公司向客户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客户否认收到上述通知的,由期货公司承担举证责任。根据该规定,本案中的举证责任在于期货公司,如果期货公司不能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尽了通知的义务的话,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法官应当支持丁某的主张。
多选题 对于该期货公司的行为,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下列( )监管措施。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解析] 参见《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