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100台热水器,双方只是约定了价格,对于交付时间与地点均未明确约定。8月12日,甲公司将100台热水器办理了托运手续,运送给乙公司。由于车辆在途中遭遇洪水,80台热水器被水冲走,只有20台热水器运到了乙公司。乙公司发现20台热水器在使用时均会出现水流带电的情况。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A.甲公司可以随时向乙公司作出履行,只要给其留出必要的准备时间即可
   B.乙公司可以随时要求甲公司履行,只要给其留出必要的准备时间即可
   C.甲公司需要再向乙公司提供80台热水器
   D.乙公司可以就20台不合格的热水器向甲公司追究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当事人对于履行时间未作约定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债务人可以随时作出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甲公司与乙公司未对交付地点作出约定,甲公司将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便转移给乙公司,因此,乙公司应当承担80台热水器被洪水冲走的损失,甲公司不必再提供。按照《合同法》第149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